1、ICS 91.040.10 CCS P 18 DB2102 大连市 地 方 标 准 DB2102/T 0061 2022 人防工程 平时使用 安全管理 规范 2022-12-15 发布 2023-01-15 实施 大 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目 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标准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一 般规 定.2 5 使 用要 求.3 5.1 消防 设施 设置.3 5.2 安全 疏散.3 5.3 用电 安全.3 5.4 装饰 装修 与改 造.4 5.6 防汛.5 5.7 特殊 用途 安全 要求.6 6 日 常安 全管 理.7 6.1
2、 消防 安全.7 6.2 其他.7 7 应 急预 案、演练 及处 置.8 7.1 应急 预案.8 7.2 应急 演练.8 7.3 应急 处置.8 7.4 应急 物资 配备.8 参考文 献.9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2020 标准 化工作 导则 第1部 分:标 准化文 件的 结构和 起草规 则的 规定 起草。本标准 由大 连市 人民 防空 办公室 提出 并归 口。本 文件 起草 单位:大连 天 籁安全 风险 管理 技术 有限 公司、大 连安 全科 学研 究 院、大连 标准 化研 究院有限公 司。本 文件 主要 起草 人:李云 帆、贺 南南、杨 捷、朱帆、孙富 元、王细 凤、吴连
3、克、程 名、邓玉、李 开斌、韩 立祺、于 辉。本文件 发布 实施 后,任何 单 位和个 人如 有问 题和 意见 建议,均可 以通 过来 电和 来 函等方 式进 行反 馈,我们将 及时 答复 并认 真处 理,根 据实 际情 况依 法进 行评估 及复 审。归口管 理部 门:大连 市人 民防空 办公 室 通讯地 址:大连 市西 岗区 纪念街80号 联系电 话:0411-65851103 标准起 草单 位:大连 天籁 安全风 险管 理技 术有 限公 司 通讯地 址:大连 市西 岗区 滨海西 路20 号 联系人:李 云帆 联系电 话:0411-62280433人 防工程 平时使用 安全管 理规范 1 范
4、围 本 文件 规定 了 人 民防 空工 程(以 下简 称人 防工 程)平时使 用安 全的 术语 和定 义、一 般规 定、使用安全要求、应 急预 案、日常 安全管 理等 内容。本文件 适用 于在 用的 公共 人防工 程和 单位 人防 工程 的商业 化用 途时 的安 全管 理。2 规范性 引用 标准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17216 人 防工 程平 时使用
5、 环境 卫生 要求 GB 50016 建筑 设计 防火 规范 GB 50034 建筑 照明 设计 标准 GB 50038 人民 防空 地下 室设计 规范 GB 50098 人民 防空 工程 防火设 计规 范 GB 50118 民用 建筑 隔声 设计规 范 GB 50174 数据 中心 设计 规范 GB 50222 建筑 内部 装修 设计防 火规 范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人防工 程 civil air defence works 为保障 人民 防空 指挥、通 信、掩 蔽等 需要 而建 造的 防护建 筑。人防 工程 分为 单建掘 开式 工程、坑 道工程、
6、地道 工程 和人 民防 空地下 室等。3.2 人民防 空地 下室 civil air defence basement 为保障 人民 防空 指挥、通 信、掩 蔽等 需要,具 有预 定防护 功能 的地 下室。3.3 防护单 元 protective unit 人防工 程中 防护 设施 和内 部设备 均能 自成 体系 的使 用空间。3.4 疏散 出 口 evacuation exit 用于人 员离 开某 一区 域至 疏散通 道的 出口。3.5 疏散走 道 evacuation walk 用于人 员疏 散通 行至 安全 出口或 相邻 防火 分区 的走 道。3.6 有限空 间 confined spa
7、ces 指封闭 或者 部分 封闭,与 外界相 对隔 离,出入 口较 为狭窄,作 业人 员不 能长 时间在 内工 作,自 然 通风不良,易 造成 有毒 有害、易燃 易爆 物质 积聚 或者 氧含量 不足 的空 间。3.7 有限空 间作 业 working in confined spaces 指作业 人员 进入 有限 空间 实施的 作业 活动。可 分为 经常性 作业 和偶 发性 作业。4 一般规 定 4.1 人防工 程使 用单 位应 向人 民防空 主管 部门 申请 办理 人防 工程 使用 证,并 按照主 管部 门批 准的要求使 用。4.2 人防工 程是 国家 战备 设施,一旦 遇有 战争 或其 他
8、重 大灾害,使 用单 位应 无条 件地按 通知 规定 的时间停止 使用,并 交付 人民 防空主 管部 门。4.3 人防工 程使 用单 位在 使用 过程中,不 应擅 自变 更使 用功能;不 应破 坏防 护结 构;不 应损 坏设 备和设施。4.4 不应 非 法转 包人 防工 程内 的库房 及私 自改 变原 有房 屋的用 途。4.5 既有人 防工 程维 护和 改造 时,应 对白 蚁危 害情 况进 行检查;当 发现 白蚁 危害 时,应 对受 白蚁 危害的人防 工程 进行 蚁害 评估 及防治。4.6 在用人 防工 程经 检查 和评 定,确 认存 在下 列影 响使 用安全 或公 共安 全的 问题 之一时,
9、应 及时 进行修缮:a)建筑物 墙体 发生 异常 变形、裂缝、渗 漏;b)结构构 件损 坏,承载 能力 不足;c)消防设 施故 障;d)排水设 施堵 塞、爆裂;e)人防门 及框 体锈 蚀严 重、破损、缺失;f)地下空 间被 雨水 倒灌;g)通风设 施堵 塞;h)用电系 统的 元器 件、线路 老化导 致产 生安 全风 险。4.7 环境卫 生 应 符合 以下 要求 a)人防工 程内 部环 境干 净、整洁,物品 放置 有序。保 证无积 水、无蚊 蝇、无异 味。b)人防工 程内 的空 气质 量、噪声、温湿 度等 参数,平 时使用 功能 应符合 GB/T 17216 的规 定。c)应配置 与其经 营场所
10、 相适 应的照 明设施,各种 业态 场所的 照明应 符合 GB 50034 和 GB 50038的规定。5 使用要 求 5.1 消防设 施设 置 5.1.1 应按照 有关 规定 配备 消防 设施及 消防 器材。5.1.2 应确保 消火 栓系 统、自动 灭火系 统、火灾 自动 报警 系统、防排 烟系 统和 消防 器材完 好有 效,内部环境 安全 可靠。5.1.3 人防工 程内 配电 室、消防 泵房、设备 间的 防火 墙或 防火隔 墙上 不应 设置 通风 孔洞,也不 宜穿 过其他管 道(线);当管 道(线)穿过防 火墙 或防 火隔 墙时,应采用 防火 封堵 材料 将孔 洞周围 的空 隙紧 密填 塞
11、。5.1.4 任何单 位、个人 不应 损坏 或者擅 自挪 用、拆除、停 用消防 设施、器 材,不 应 埋压、圈占 消火 栓,不应占 用防 火间 距,不应 堵塞消 防通 道。5.1.5 一个计 算单 元内 配置 的灭 火器数 量不 应少 于 2 具,不 宜多 于5 具。灭火 器应 设置在 位置 明显 和便于取 用的 地点,且 不应 影响安 全疏 散。5.1.6 室内消 火栓 应设 在明 显且 方便使 用的 墙体,消 火栓 出水口 离地 面高 度宜 为 1.1m,其 出水 方向 宜与设置 消火 栓的 墙面 相垂 直或向 下。灭 火器 箱应 设 置在方 便取 用的 地点。消 火栓箱 门、灭 火器 箱
12、上 应 张贴使用 方法 的标 识。5.1.7 人防工 程内 电动 汽车 充电 区域应 配备 必要 的消 防设 施、器 材和 安全 警告 标识 等。5.2 安全疏 散 5.2.1 控制人 员随 意出 入设 有门 禁系统 的安 全出 口、疏散 出口,应保 证火 灾时 无需 使用专 用钥 匙等 任何工具 即能 从内 部打 开,并应在 显著 位置 设置 电光 源式“紧急 出口 标识”、“疏散指 示 标 志”和使 用提示。5.2.2 人员密 集场 所的 安全 出口、疏散 出口 不应 设置 门槛 或其他 影响 疏散 的障 碍物,且不 应在 门和 出口两 侧1.4m 范 围内 设置 台 阶。5.2.3 防火
13、卷 帘门 两侧 各 0.3 m 范围内 不应 堆放 物品,并 应用反 光式 黄色 标识 线划 定防火 卷帘 的下 落区域范 围。5.2.4 应保证 人防 工程 内疏 散通 道畅通,通 道内 无障 碍物。安全 出口 不应 锁闭 及堆 放杂物。疏 散通 道及安全 出口 应设 置符 合规 定的消 防安 全疏 散指 示标 志和应 急照 明设 施。防 火 门、防火 卷帘、消防 安全 疏散指示 标志、应 急照 明、机械排 烟通 风、火灾 事故 广播等 设施 处于 正常 状态。5.2.5 充电设 施场 地不 应设 在通 道附近,应 便于 充 电 区域 人员的 安全 撤离。5.2.6 用电产 品的 周围 应留
14、 有足 够的安 全通 道和 工作 空间,不应 堆放 易燃、易 爆和 腐蚀性 物品。5.2.7 人员疏 散通 道及 出入 口、配电室、值 班室、控 制室、消防 泵房、发 电机 室、风机房 等处 应急 照明的照 度值 应符 合GB 50016 中 相关 规定。5.2.8 常闭式 防火 门应 保持 常闭,闭门 器、顺序 器等 部件 应完好 有效;常 开式 防火 门应保 证发 生火 灾时自动 关闭 并反 馈信 号。5.3 用电安 全 5.3.1 在人防 工程 内安 装、使用 电器产 品,设计、敷 设用 电线路 应符 合国 家有 关安 全技术 规定。5.3.2 电气线 路应 采用 符合 安全 和防火 要
15、求 的敷 设方 式配 线,导 线应 采用 铜芯 绝缘 导线,所有 电气 线路需穿 金属 管或 用阻 燃硬 塑料管 保护,各种 线管、线 槽及金 属桥 架内 均不 应有 接头;横 穿通 道的 导线 应采取固 定保 护措 施,不允 许外露。5.3.3 室内明 敷的 无铠 装电 缆,除在电 气专 用房 间外,水 平敷设 时,与地 面的 距离 不应小 于 2.5 m;垂直敷设 时,与地 面的 距离 不应小 于 1.8 m;当 不能 满 足上述 要求 时,应采 取防 止电缆 机械 损伤 的措 施。5.3.4 人防工 程内 人员 作业 及办 公场所 电缆 截面 积不 应小 于 10 mm2,分支 回路 截
16、面 积 不应小 于 2.5 mm2;空调电 源插 座、一 般电 源 插座与 照明,应分 路设 计,卫生间 电源 插座 宜设 置独 立回路 并有 局部 等电 位连接。5.3.5 电力采 用金 属导 管和 金属 槽(盒)敷 设时,与 其他 管道的 平行 净距 离不 应小 于 0.1 m。5.3.6 电气柜、屏、台、箱、盘 的金属 框架 及基 础型 钢应 接地(PE)或接 零(PEN)可靠;装 有电 器 的可开启 门,门和 框架 的接 地端子 间应 用裸 编织 铜线 连接,且有 标识。5.3.7 电气箱(盘)内 配线 整齐,无电 缆绞 线现 象。5.3.8 除空调 电源 插座 外,其它 电源插 座电
17、 路应 设置 漏电 动作电 流 30 mA,漏 电动 作 时间不 大 于 0.1 s的漏电 保护 装置;每 户应 设置电 源总 断路 器,每一 单相回 路上,灯 具和 插座 数量不 应超 过 25 个,并 装设脱扣 电流 不应 超 过15 A 的断路 器;采用 可同 时断 开相线 和中 性线 的开 关电 器;总 电源 进线 断路 器,应具有 漏电 保护 功能。5.3.9 潮湿场 所采 用密 封并 带保 护地线 触头 的保 护型 插座,安装 高度 不低 于 1.5 m。5.3.10 照明灯 具表 面高 温部 位不 应靠近 可燃 物,一 般不小 于 50 cm;移动 式的 灯具 应 采用安 全电
18、压36 V 或 24 V 的 手把 灯,并采 用橡套 软电 缆,插头 和插 座应有 接地 或接 零保 护,并保持 接触 良好。5.3.11 电缆通 过建 筑物 和构 筑物 的基础、散水 坡、楼 板和 穿 过墙体 等处 应套 管保 护,套管的 内径 不应小于电 缆外 径 的1.5 倍。5.3.12 人防工 程内 的消 防泵 房、应 急照明 等应 设置 独立 的备 用电源,满 足消 防和 应急 疏 散的相 关要 求。按一、二级 负荷 供电 的 消 防用电 设备 的两 个电 源或 两个回 路应 在最 末一 级配 电箱处 自动 切换。5.3.13 消防用 电设 备的 配电 线路,应与 其他 动力、照
19、明等 配电线 路分 开设 置。5.3.14 消防用 电设 备应 采用 专用 供电回 路,其配 电设 备应 有明显 标志。5.3.15 各类电 力安 全工 器具 应由 具有资 质的 电力 安全 工器 具检验 机构 进行 检验。5.3.16 橡胶类 绝缘 安全 工器 具和 电力安 全工 器具 经试 验或 检验合 格后,应 在合 格的 安全工 器具 上(不妨碍绝 缘性 能且 醒目 的部 位)贴 上“试验 合格 证”标签,注明 试验 人、试验 日期及 下次 试验 日期。5.3.17 人防工 程内 的电 动汽 车充 电设施 及配 电设 备金 属外 壳及裸 露的 金属 部分 应可 靠接地。5.3.18 人
20、防工 程内 充电 设施 的工 作接地、保护 接地、防雷 接 地应共 用一 套接 地装 置,接地电 阻不 应大于4。5.3.19 严禁不 具备 相应 作业 资格 的人员 从事 特种 作业。5.3.20 照明灯 具、动力 线和 电气 设备设 施维 护及 安装 作业 活动应 由持 有专 业资 格证 书人员 担任,应 严格执行 有关 规定 操作、维 修,不 许擅 自拉 接电 源线 和 超负 荷用 电。5.4 装饰装 修与 改造 5.4.1 应保持 工程 原有 结构 使用,在改 造、装饰 和装 修时,应执 行 GB 50222、GB 50098 及相 关规 定,并保证 建筑 结构、节 能、绿建和 防水
21、层等 不被 破坏。5.4.2 装修设 计应 选用 不燃、无 毒、无 辐射、无 污染 的环 保 材料,做 到安 全使 用。施工 作 业期 间,施工作业 的防 火分 区 不 准许 投入使 用。5.4.3 装修不 应遮 挡消 防设 施、疏散指 示标 识及 安全 出口,并不 应妨 碍消 防设 施和 疏散走 道的 正常 使用。因 特殊 要求 做改 动时,应符 合国 家有 关消 防规 范和法 规的 规定。消 火栓 的门不 应被 装饰 物 遮 掩,所有消防 设施 应设 置区 别于 环境的 明显 标志。5.4.4 在人防 工程 内进 行电 焊等 动火作 业时,应 办理 动火 作业安 全证,作 业现 场应 有专
22、人 监火。动火作业前 应清 除作 业现 场及 周围的 可燃、易 燃物 品,要采取 严格 的管 控措 施,配备足 够的 消防 器材。5.4.5 装修不 应减 少安 全出 口、疏散出 口和 疏散 走道 的设 计所需 的净 宽度 和数 量。5.4.6 配电箱、电 气设 备 控 制面 板、接 线盒、开 关、插座 等不应 直接 安装 在低 于 B1 级的装 修材 料上;用于顶 棚和 墙面 的装 饰材 料内部 含有 电器、电 缆等 物体时,应 采用 不低 于 B1 级的材 料或 电缆 线采 用金属钢管 进行 套管 保护。5.4.7 人防工 程内 经营 场所 装饰 装修与 改造 以及 用途 变更 需到人 防
23、主 管部 门、住建 部门及 消防 救援 机构办理 相关 手续。5.5 装饰装 修与 改造 5.5.1 应保持 工程 原有 结构 使用,在改 造、装饰 和装 修时,应执 行 GB 50222、GB 50098 及相 关规 定,并保证 建筑 结构、节 能、绿建和 防水 层等 不被 破坏。5.5.2 装修设 计应采 用不 燃材料 或难燃 材料,做到 安全使 用。施 工作业 期间,施工 作业 的 防火分 区 不得投入 使用。5.5.3 装修不 应遮挡 消防 设施、疏散指 示标识 及安 全出口,并不 应妨碍 消防 设施和 疏散走 道的正 常 使用。因 特殊 要求 做改 动时,应符 合国 家有 关消 防规
24、 范和法 规的 规定。消 火栓 的门不 应被 装饰 物 遮 掩,消火栓门 四周 的装 修材 料颜 色应与 消火 栓门 的颜 色有 明显区 别。5.5.4 在人防 工程内 进行 电焊等 动火作 业时,应办 理动火 作业安 全证,作业 现场应 有专人 监火,动 火作业前 应清 除作 业现 场及 周围的 可燃、易 燃物 品,要采取 严格 的管 控措 施,配备足 够的 消防 器材。5.5.5 装修不 应减 少安 全出 口、疏散出 口和 疏散 走道 的设 计所需 的净 宽度 和数 量。5.5.6 配电箱、电 气设 备控 制 面 板、接 线盒、开 关、插座 等不应 直接 安装 在低 于 B1 级的装 修材
25、 料上;用于顶 棚和 墙面 的装 饰材 料内部 含有 电器、电 缆等 物体时,应 采用 不低 于 B1 级的材 料或 电缆 线采 用 金属钢管 进行 套管 保护。5.5.7 人防工 程内经 营场 所装饰 装修与 改造以 及用 途变更 需到人 防主管 部门、住建 部门及 消防救 援 机构办理 相关 手续。5.6 防汛 5.6.1 出入口 防雨 水倒 灌应 采取 以下措 施:a)汽车坡 道出 入口 宜高 出室 外地面 不小 于 250 mm,当 确有困 难时,高出 室外地 面高度 可降 至150 mm,此 时须 在出 口处 设排 水明沟 及不 小 于 500 mm 高 的防洪 挡板;b)楼梯出 入
26、口 宜高 出室 外地 面不小 于 300 mm;c)全埋、半埋 土式 通风 采光 窗井的 窗台 底离 窗外 平台 完成面 不宜 小 于 500 mm;高出地 平面 式 通 风采光窗 井的 窗台 底离 室外 地坪不 宜小 于 300 mm;d)应保持 出入 口外 排水 沟、建筑排 水口 等各 种排 水设 施完好,并 应经 常清 理、疏通,防止 杂 物、污泥淤 塞;e)出入口 处截 水沟 上口 水箅 若因外 力重 载、撞击 等作 用受到 损坏 应及 时更 换;f)应在靠 近出 入口 处划 出专 用区域,整 齐堆 放防 水挡 板、沙 袋等 防汛 物资 器材,不许 擅 自 挪 用。5.6.2 防汛及
27、排水 措施 应符 合以 下规定:a)出入口 宜设 轻质 雨棚;b)应保证 敞开 式出 入口、下 沉式广 场的 地面 雨水 排水 设施完 备,排水 畅通;c)应保证 人防 工程 内部 的地 面排水 设施 完好,排 水畅 通;d)每年应 对工 程口 部及 内部 的集水 井进 行检 查,清除 井内淤 泥及 杂物,保 证其 有效容 积;e)每年应 对排 水沟、地 漏及 排水管 等排 水设 施进 行检 查维修,不 应有 杂物 堵塞,确保 排 水 畅 通;f)每季度 应对 雨水 井内 的排 水泵进 行维 护检 修,排水 泵 的流量、扬 程和 电机 功率 应 满足设 计要 求,每月应 至少 启动 一次 排水
28、 泵。应 保证 雨水 排水 设备 电力供 应连 续不 间断,且 排水泵 控制 箱 的 自动手动/转 换开 关应 始终 设 置在自 动位 置;g)在汛期 应增 加对 排水 设施 的检查 频率;接到 台风、暴 雨警报 后,应 复核 检查 雨 水排水 设施 的可靠性,重要 工 程 宜配 置移 动抽水 泵;h)在有雨 水倒 灌可 能的 出入 口处,无固 定排 水设 施的 洗消污 水集 水井 汛期 应增 设移动 排 水 设 备。5.7 特殊用 途安 全要 求 5.7.1 仓储管 理应 符合 以下 规定:a)不应储 存易 燃易 爆、有毒、放射 性和 腐蚀 性等 化学 危险品 及危 险货 物;b)不应储 存
29、火 灾危 险性 为甲、乙类 的物 品,火灾 危险 性应符 合 GB 50016 的规 定;c)不应储存 散 发有 害气 体和 粉尘的 物品;d)监控系 统 应24 h 开 启,监 控录像 资料 保存 期限 不少 于30 d;e)仓库自 然通 风不 能满 足要 求时,应设 置机 械通 风;f)仓库内 的存 储物 质不 应超 过额定 数量,并 应按 不同 类别、性能、特 点和 用途 分区存 放;g)仓库内 不应 使 用 60 W 以 上 高温照 明灯 具,且照 明灯 具与下 方堆 放物 品距 离应 0.5 m;h)严禁在 地下 二层 及以 下的 人防工 程内 建设 冷库、员 工宿舍、经 营旅 店。
30、5.7.2 数据中 心应 符合 以下 规定:a)设备布 置、网络 与布 线、智能化 等设 计应 符 合 GB 50174 的要 求;b)应将避 雷接 地、电器 安全 接地、交流 接地、直 流接 地统一 为一 个接 地装 置,避免不 同的 接 地 之间产生 反击;c)选择安 装避 雷器,进 行电 源线路 的过 压保 护;d)对进出 机房 的所 有通 信线 路进行 防雷 处理,保 护机 房的安 全;e)机房应 按照 设备 要求,采 取保持 恒温 恒湿 的措 施;f)视频监 控系统 应覆 盖公共 区域和 出入口 处、机房内 机架间、核心 机房、控制 中心、动力机 房,并24 h 开 启,同时 配有
31、专 业人员 随时 巡视;g)设置气 体灭 火系 统的 主机 房,应 配置 正压 式空 气呼 吸器或 专用 的 氧 气呼 吸器;h)采用全 淹没 方式 灭火 的区 域应设 置火 灾报 警装 置,防护区 外门 口上 方应 设置 灭火显 示灯。灭 火系统的 控制 箱(柜)应设 在房间 外便 于操 作的 地方,并应 有保 护装 置防 止误 操作;i)管网式 气体 灭火 系统 或细 水雾灭 火系 统的 主机 房,应同时 设置 两组 独立 的火 灾探测 器,火 灾 报警系统 应与 灭火 系统 和视 频监控 系统 联动。j)备用电 源的 蓄电 池组 应设 置在独 立的 建筑 内,并 应 采用耐 火极 限不
32、低 于 2 h 的防火 隔墙 和耐 火极限不 低 于1.5 h 的 楼板 与其他 部位 分隔,开 设的 门洞应 安装 甲级 防火 门。5.7.3 停车场 及车 库应 符合 以下 规定:a)停车场 及车 库内 行车 道与 坡道面 层应 具有 能够 限制 车速和 防滑 的功 能,并在 柱子、墙体 阳 角 凸出构件 等部 位设 置由 反光 式材料 覆盖 的防 撞措 施;b)车库出 入口 处应 设置 过渡 照明,并按 白天 和夜 间两 种模式 进行 转换。车 库内 照明应 分布 均 匀,避免眩 光;c)车库的 人员 出入 口与 车辆 出入口 应分 开设 置,并应 设置安 全出 口警 示标 识。d)安全
33、出 口标 志应 设在 疏散 出口的 顶部;疏 散指 示标 志宜设 在疏 散通 道及 其转 角处,沿墙 布 置 的安全疏 散标 志灯 应距 地 面 高度1 m 以 下,间距 不应 大 于 15 m,通 道上 的指 示标 志,其 间距 不 宜大于 20m;e)人防工 程内 不应 设置 蓄电 池充电 区和 停放 电动 自行 车。f)电动汽 车充 电设 施、设备 周围宜 设置 车辆 限位 器、防撞柱(围 栏)或防 撞警 示灯;充电 桩 与 充电车车 尾之 间的 距离 不宜 小于 0.5 m。g)在用机 械式 停车 设备 应按 照有关 规定,定 期进 行检 验检测。6 日常安 全管 理 6.1 消防安
34、全 6.1.1 消防安 全责任 由 人 防工程 使用 单 位或承 租方 承担,使用单 位的法 定代 表人或 者非法 人单位 的 主要负责 人是 消防 安全 责任 人,对 所承 租的 人防 工程 的消防 安全 工作 全面 负责。6.1.2 贯彻执 行消防 法规,保障 单位 消 防安全 符合 规定,接受本 地区消 防管 理部门 和人民 防空主 管 部门的监 督管 理,开展 消防 安全教 育,制订 消防 安全 管理制 度,落实 消防 安全 措施。6.1.3 将消防 安全工 作落 实到本 单位的 建设、管理、经营 中,落 实消防 安全 管理专(兼)职人员,按国家有 关规 定配 置消 防设 施和器 材,
35、安排 好本 单位 的消防 安全 必要 的经 费和 组织保 障。6.1.4 建立健 全消防 安全 管理机 构,确 定各级、各 岗位消 防安全 责任。实行 租赁、委托管 理、或 以 其它形式 经营 使用 的人 防工 程,承 租双 方在 签订 使用 协议中,依 照有 关规 定明 确各方 的消 防安 全责 任。6.1.5 使用单 位应做 好日 常消防 安全管 理和责 任制 的考评 工作,组织防 火巡 查、检 查,建 立巡查、检查记录,保 障消 防设 施、器材及 消防 安全 标志 完好、有效,落 实防 火隐 患整 改,及 时处 理涉 及 安 全 的 问题。遇 有突 发事 件时,应 及时报 告相 关行 政
36、主 管部 门。6.1.6 使用单 位应 建立 健全 消防 档案。消防 档案 包括 基本 情况和 消防 安全 管理 情况。消防 档案 应详 实、全面反 映单 位消 防基 本情 况,并 附有 必要 的消 防设 备、设施 分布 及配 备情 况的 图 表。消 防档 案统 一保 管、备查。6.1.7 消防控 制室 应满 足对 远程 传输的 火灾、报 警信 号及 监控信 号进 行自 动控 制的 功能。6.1.8 突发事 故的 情况 下,各方 应配合 协助 相关 行政 管理 部门作 好调 查处 理工 作。6.1.9 使用单 位应 委托 消防 设施 检测机 构对 建筑 消防 设施 每年至 少进 行一 次全 面
37、检 测。6.1.10 人防工 程内 应对 动用 明火 实行严 格的 消防 安全 管理。因特 殊情 况需 要电、气 焊 或其它 明火 作 业的,动 火部 门和 人员 应按 照单位 的用 火管 理制 度办 理审批 手续,落 实现 场监 护人,在确 认无 火 灾、爆 炸危险后 方可 动火 作业。动 火作业 人员 应遵 守消 防安 全规定,并 落实 相应 的消 防安全 措施。注:公众聚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 不应使用 明火作业。6.2 其他 6.2.1 人防工 程内 严禁 使用 和存 储液化 石油 气、相 对密 度(与空气 密度 比值)大于 或 等于 0.75 的可 燃气体和 闪点 60 的
38、液体 燃料。除指 定的 地点 外,人防工 程 内 严禁 吸烟。6.2.2 使用单 位对 人防 工程 内有 限空间 进行 日常 安全 管理 时,应 满足 下列 要求:a)对有限 空间 进行 辨识,对 有限空 间作 业提 出防 范措 施,并 建立 有限 空间 管理 台账;b)在有限 空间 作业 场所 设置 明显的 名称 标识 及管 理编 号;c)制定有 限空 间作 业方 案或 外协作 业安 全管 理制 度;d)为作业人 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帽、风机、风管、泵吸式气 体检测仪或便携式检测报 警仪、呼吸防 护用 品、全身 式安 全带、照明 灯、对讲 机等 安全防 护用 具及 个人 防护 用品。e)使用
39、单位 应对人防工程内的污水井、集水井、隔油池、排水 暗沟等地下空间是否为有 限空间进行辨 识,若是 有限 空间,应封 盖 严密,并 在周 围显 著的位 置设 置“严禁 明火”、“禁 止吸 烟”“有限空间,未 经审 批,严禁 进入”等安 全警 示标 志及 标语。6.2.3 有限空 间作 业应 符合 以下 要求:a)有限空 间作 业应 严格 遵守“先通 风、再 检测、后作 业”的 原则。检测 指标 包 括氧浓 度、易燃 易爆物质(可 燃性 气体、爆 炸性粉 尘)浓度、有 毒有 害气体 浓度。检 测应 符合 相关国 家标 准 或 者行业标 准的 规定;b)未经通 风和 检测 合格,任 何 人员不 准
40、许 进入 有限 空间 作业。检测 的时 间不 应早 于 作业开 始前 30 分钟;c)实施有 限空 间作 业前,应 对作业 环境 进行 评估,分 析存在 的危 险有 害因 素,提出消 除、控 制 危害的措 施,制定 有限 空间 作业方 案,并经 使用 单位 安全生 产管 理人 员审 核,负责人 批准;d)作业过 程中 若发 生事 故,现 场有关 人员 应立 即报 警,不应 盲目 施救。应 急救 援人 员 实施救 援时,应做好 自身 防护,佩 戴必 要的呼 吸器 具、救援 器材。e)应对从 事有 限空 间作 业的 现场负 责人、监 护人 员、作 业人员、应 急救 援人 员进 行 专项安 全培 训
41、。6.2.4 使用单 位应每 日进 行防火 安全巡 查、检 查。人员密 集场所 在营业 期间 的防火 巡查应 至少每 二 小时一次。应及 时纠 正作 业 区域的 违章 作业 行为,妥 善处置 火灾 危险,无法 当 场处置 的应 立即 按照 程序 报告。防 火巡 查、检查 要填 写记录,相 关人 员应 在记 录上签 字。使用 单位 应通 过多种 形式 开展 经 常 性 的 消防安全 教育。工程 使用 前 要对员 工培 训,而 后至 少 每年进 行一 次培 训,公 共 人员聚 集场 所的 员工 至少 每半年培 训一 次。7 应急 预 案、演练 及处 置 7.1 应急预 案 7.1.1 使用单 位应
42、 针对 可能 发生 的火灾、拥 挤踩 踏、触电、有限 空间 中毒 和窒 息、热力管 线泄 漏、雨水倒灌 等突 发事 故制 定应 急预案。7.2 应急演 练 7.2.1 定期组 织救 援演 练,每半 年至 少 1 次。负 责安 全管 理的人 员应 熟悉 应急 预案 的全部 内容,具 备应急指 挥能 力,熟悉 安全 出入口 和疏 散通 道的 位置,掌握 本岗 位的 应急 职责。7.2.2 使用单 位应 对应 急预 案演 练效果 进行 评估。根 据评 估结果,修 订、完 善 应急 预案,改进 应急 管理工作,保 存完 整的 记录。7.3 应急处 置 发生火 灾时,应 立即 按照 灭火和 应急 疏散
43、预案 启动 应急程 序,务必 做到 及时 报警,迅速 扑灭 火 源,及时疏 散人 员。各相 关单 位应保 护现 场,接受 事故 调查,如实 提供 火灾 事故 的情况,协 助有 关 部 门 调 查火灾原 因,核定 火灾 损失。查明 火灾 事故 责任。未 经消防 救援 机构 同意,不 准许擅 自清 理火 灾现 场。7.4 应急物 资配 备 f)使用单 位应 针对 可能 发生 的风险,结 合制 定的 应急 预案,配备 必要 的应 急救 援物资。参 考 文 献 1 主 席令 2021 第八 十 八号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安全生 产法 2 国 务院 令 2011 第591 号 危 险化 学品 经营 管
44、 理条例 3 原 国家 安全 生产 监督 总 局令80 号 工 贸企 业有 限空间 作业 安全 管理 与监 督暂行 规定 4 应 急厅 函 2020 299 号 有限 空间 作业 安全 指导手 册 5 安 监总 厅管 四2015 56号 工 贸企 业有 限空 间参考 目录 6大 安委 办2022 4号 大 连市 安全 生产12条 禁 令 7GB13495.1 消防 安全 标志 第1部 分:标志 8 GB/T 13869 用 电安 全导则 9 GB 15630 消防 安全 标志设 置要 求 10 GB/T 29639 生产 经 营单位 生产 安全 事故 应急 预案编 制导 则 11 GB/T 40248 人员 密 集场所 消防 安全 管理 12 GB 50054 低 压配 电 设计规 范 13 GB 50067 汽 车库、修车库、停 车场 设计 防火 规范 14 GB50140 建筑 灭火 器配置 设计 规范 15 GB 50974 消 防给 水 及消火 栓系 统技 术规 范 16GB 51309 消防 应急 照明和 疏散 指示 系统 技术 标准 17 DB2102/T 0033 平 战结合 早期 人防 坑道 安全 使用规 范 _